陇川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陇川县在中国西南边疆,镶嵌着一颗璀粲夺目的碧玉,它就是元末明初的麓川故地、傣语称之为“勐宛”现在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勐宛”是傣语音译名,意为太阳照耀的地方。斯如其名,这里山美水美人美,是一块美丽富饶的土地,是一方充满希望的热土。陇川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带,地理坐标:北纬24°08′—24°39′,东径97°39′—98°17′。全县辖8乡4镇1个国营农场,总面积1913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近3亩;全县总人口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万人。少数民族主要有景颇族、傣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和回族,占总人口的54.9%,其中:景颇族和阿昌族分别占总人口的27.2%和7.4%,为全国景颇族和阿昌族人口分布最多的县。陇川属典型的边疆多民族农业县,具有土地开发成本低、适宜发展绿色产业经济的最大优势和发展对外贸易经济的口岸区位优势。